1、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带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填写联通400电话受理单;书面委托授权书。
2、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需要提供的资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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