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失业保险不影响退休金,具体如下:1、因为失业金是一种国家社保保障,对个人并没有什么影响;2、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审批下来的失业金不管是几年,期间你只要找到给你上保险的工作单位,失业金就要封存不能再领取,如果你再次失业,再继续办理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2种观点: 一、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1、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分别是:(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审批下来的失业金不管是几年,期间你只要找到给你上保险的工作单位,失业金就要封存不能再领取,如果你再次失业,再继续办理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动者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最长为十二个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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