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规定,经县委、县研究,决定从7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屋租赁业税收清理工作。现将举报电话进行公布,希望广大群众对隐瞒、偷逃房屋租赁税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房屋租赁税税收征管人员的征收行为予以监督。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县委、县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为举报人进行保密。
举报电话:
附:xx县财税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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