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环境保》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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